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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龙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1- 11 17 : 14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各有关单位:

《2020年龙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2020年龙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和温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制度

1.规范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为目标,细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切实做好部门单位组织机构、通知通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和人事信息等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2.规范主动公开制度。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政务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五公开”要求,围绕政务服务“全过程”,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以公开制度规范管用为目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公开考核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二、强化权力监督,全流程加大公开力度

3.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5.深化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6.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探索通过“浙里办”“瓯e办”等系统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三、聚焦政策落实,全方位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7.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具体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社会事业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8.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类信息公开。做好涉及疫情和企业扶持政策相关文件的宣传解读,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对接“浙里办”平台,完善“帮企云”平台省市联动企业诉求响应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发展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9.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特色小镇和未来社区建设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探索以专栏形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编制发布龙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年本),加快完善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10.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充分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失地农民宣传征地补偿、养老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信息查询和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四、深化政民参与,全过程加强解读回应

11.完善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定期举行发布会,向社会和媒体通报我市最新经济发展情况和民生政策举措。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统战部,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12.提高多种形式政策解读的实效。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或参与新闻发布一般不少于2次。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单位:市级各有关单位。)

13.强化政务舆情处置和回应关切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统战部,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1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情况全面及时录入“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工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五、加强组织保障,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

15.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16.完善条例配套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17.强化监督和考核。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要履行好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法定职权。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对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工作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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