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会 公 告 龙资规调听公字〔2020〕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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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龙港段)用地选址分别位于龙港市湖前片区凤灵社区(原龙港镇林陈村、麟头村)、胜利社区(涉及原龙港镇新光村),江山片区月星社区(原龙港镇月星村)、永平社区(涉及原龙港镇周家车村)、龙源社区(涉及原龙港镇东庄村、三大庙村)、龙都社区(原龙港镇都口村、平桥村)、富民社区(涉及原龙港镇寿山村),项目用地在《苍南县龙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河流水面、农村居民点、示范区基本农田、新增公路用地、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新增水工建筑用地、新增一般农田、新增园地、一般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确保以上项目建设,需局部调整《苍南县龙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对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龙港段)项目涉及《苍南县龙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规局部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 一、听证事项 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龙港段)项目涉及《苍南县龙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听证地点: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12月19日前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条件要求:1、规划所涉龙港市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2、龙港市行政部门和片区工作委员会指派的代表。 二、注意事项:1、我单位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指定听证会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2、听证会代表一旦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5990258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0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