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普惠型发展。
二、发放对象
凡具有龙港市户籍,年满90周岁及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三、申报程序
1.市公安局每月5日前将次月符合年龄条件的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市社会事业局,市社会事业局将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片区,片区将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每月10日前将新增高龄老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社保卡等提交片区审核,片区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片区于每月25日前报市社会事业局审批。
四、发放标准及方式
1.百岁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2.95-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3.90-94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4.每年重阳节慰问百岁老人每人1000元和赠送一个贺匾。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龙港社会事业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