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考生在选考和学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环境噪声影响广大考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选考和学考期间(2021年1月6日-1月8日),要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
(一)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建筑施工作业。对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凭县级以上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
(二)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确因城市建设特需,必须在夜间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的,应严格按夜间施工办理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
(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边界噪声排放超过国家噪声标准的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
(四)居民住宅及其附近的机械、修理等工场不得在18时至次日6时进行对周围有噪声污染的作业。
(五)机关、学校、社区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对违反规定的高音广播喇叭要强制拆除。
(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选考和学考期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
(七)不得在18时至次日6时在居民区内进行对周围居民和考生有噪声污染的房屋装修作业。
二、在选考和学考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要做到:
(一)除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对考点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外,其他科目考试对考点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疏导。途经考点周边路段的车辆请绕道行驶、禁鸣喇叭,确保考点学生交通畅通和安全,避免交通噪声干扰。
(二)考点周边有基建项目在建、工厂生产、宗教场所和娱乐场所活动以及其他对考试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要停止作业和活动。
三、有关片区和市委宣传统战部、市公安局、市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选考和学考前一周内,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考点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及产生噪声扰民的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选考和学考时间要组织人员对考点附近进行巡查,发现噪声干扰考场的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选考和学考期间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后应及时查处。市公安局在选考和学考期间(尤其在夜间)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加强对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考点学校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协助做好监督管理。
四、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依靠群众对选考和学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进行监督。
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学生选考和学考复习及考试期间群众举报的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必须从速进行查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64202111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社会事业局举报电话:59911836
附件:1.浙江省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各科考试时间表
2.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考点名单(龙港片区)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
浙江省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各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选考 | 学考 | |||
1月6日 星期三 | 上午 | 物理 | 8:00-9:30 | 8:00-9:00 |
思想政治 | 10:30-12:00 | 10:30-11:30 | ||
下午 | 化学 | 13:30-15:00 | 13:30-14:30 | |
数学 | / | 16:00-17:20 | ||
1月7日 星期四 | 上午 | 历史 | 8:00-9:30 | 8:00-9:00 |
生物 | 10:30-12:00 | 10:30-11:30 | ||
下午 | 地理 | 13:30-15:00 | 13:30-14:30 | |
语文 | / | 16:00-17:20 | ||
1月8日 星期五 | 上午 | 外语 | 9:00-11:00 | |
下午 | 技术 | 13:30-15:00 | 13:30-14:30 |
附件2
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考点名单(龙港片区)
1. | 龙港中学 | 龙港市平等片区学仕路 |
2. | 龙港二高 | 龙港市龙湖路477号 |
3. | 巨人中学 | 龙港市东城路338-446号 |
4. | 龙港职专 | 龙港市海港路1111号 |
5. | 龙港四中 | 龙港市龙港大道西四街路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