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80657T/2020-0129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7- 10 17 : 14 浏览次数: 字体:[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文件

龙社发〔2020) 45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一步推进清 廉师风建设,坚决纠正群众反响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根据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师[2015]5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 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温教发[2016]72 号)等文件精神,就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市社会事业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人事科、 教育科、机关党委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各科室协同分工,形成整治 合力,具体分工如下:人事科负责牵头工作,办公室负责协 调工作,教育科负责指导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查处工作。

各中小学是整治责任主体,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 中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行为,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 要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层层 落实责任。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节 假日、放学后等时间节点,有效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切 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加强教育宣传,注重正面引导

各中小学要加强以下方面的宣传力度:一是龙港市正在积 极实施“一区五城”的发展战略,努力创建全国新型城镇化 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温州大都市区南部中心城市。每位教 师要树立“功成有我、时不我待”的意识,全面提升师德师 风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力城市发展。 二是要培根铸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这“根”与“魂” 首先要求教师“内存”,需要教师胸怀爱与责任,关爱每一 位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为每一位学生的未来着想。 其次要“下载”到学生,让学生在教师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崇德向善的精神和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影响下,根正苗红、 茁壮成长。三是随着全国改革的深入推进和龙港城市发展红 利的释放,人才待遇将会进一步得到提升。当前,各地名优 教师不仅在精神、物质待遇方面得到优待,更是在教育价值 引领和教学技能传帮带方面发挥了大作用。教师只有凝心聚 力于教育教学,才能促进自己的成长,才能成为教育人才。四是教师有偿补课是违规违纪行为,与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政策严重背离,是师德师风建设绝不允许的。市社会事业局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

各中小学要通过会议传达、微信钉钉群等各种方式,迅速 将以上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营造“不 能补、不敢补、不要补”的舆论氛围,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 投身于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和成效上,自觉远离有偿补课。

三、建立网格制度,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龙港市城市治理网格化、信息化改革方向要求,各中 小学要建立有偿补课整治网格员制度,校党政一把手担任网 格长兼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的网格员,其他中层以 上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教师的网格员,负责排查和监督工作。 分管纪检工作的校级领导负责网格上报和管理工作,期间网 格员若有调整须及时上报。各网格员每月至少一次以上,通 过调查和走访等形式,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排查,准确 掌握每一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一旦发现在 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立即报告负责纪检的校领导,由负责纪 检的校领导报告局机关纪委。每月中旬将《在职教师有偿补 课违规行为定期和不定期排查表》(附件1)上报负责纪检 的校领导备查。局机关纪委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各校从即日 起要组织全体教师通过个人自查、网格复查的方式开展自查 自纠,7月15日向局人事科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自查自纠的重点是:

(一)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内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在职教师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等场所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 课活动;

(四)严禁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或为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 从中获利;

(七)严禁在职教师委托他人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 辅导班并从中获利;

(八)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四、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市社会事业局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巡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 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 的监督体系。市社会事业局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 59911863、59911862,举报邮箱:sjdd4518@163.com。各中 小学校要在单位网站、校内外公示栏公布市、校两级监督举 报电话、邮箱。坚持从严处理,坚决做到有报必査,查实必 处,并进行通报,以儆效尤,刹住补课歪风。对于在职教师 违反规定,参与有偿补课者,一经查实,按照“八个一律” 的要求严肃处理,即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实,一律 往偏远学校调离;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人 员违规补课的,一律立即予以解聘,并且本市内其他学校也 不得聘用;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一律就地免 职;党员从事有偿补课的一律追加党纪处理;名优骨干教师 从事有偿补课,一律由市社会事业局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 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见习期、试用期未满 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律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相应的 网格员一律取消评先评优晋职提拔资格;学校党政一把手视 情节轻重一律追究相应责任。

对当事教师还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 从事有偿补课,人数较少,影响较小,当事教师能 对从事有偿补课所造成的危害有正确认识,主动写出书面检 查,自觉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全部退还违规所得的,当年度 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当年度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 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资格。

(二) 从事有偿补课,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对当事教 师给予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 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当年度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 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资格。

(三) 从事有偿补课,规模较大,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 劣的,对当事教师给予记过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两年内岗位晋级、 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资格。

(四) 从事有偿补课,当年累计查实两次及以上,情节特 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当事教师予以降低专业技术职 务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

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两年内岗位晋级、职 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资格。

对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的学校,将按照负面清单管 理原则进行处理。

五、不断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

市社会事业局将定期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行为排查 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把治 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行为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 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 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各中小学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本通知的实施方案、自 查自纠结果和严禁有偿补课网格员清单(附件2)加盖公章后 报送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黄小杨处。

附件:1.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行为定期排查表.docx

2.严禁有偿补课网格员清单.docx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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