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020-0246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实施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教育扶贫“雨露计划”的通知(龙扶办【2020】8号】)

发布日期: 2020- 07- 14 16 : 3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片区党工委、村(社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告》(浙扶贫办〔2015〕40号)精神,积极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现将申报2019年度雨露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2019年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

二、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每生每学年给予 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

三、扶持程序

1.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子女凭户口簿复印件(村社区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学生身份证、低保低边证、“丰收爱心卡”等苍南县农商银行账号、子女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在校证明中含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内容),以及学生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注册申请的学籍信息)、外市中职学生的中职学籍网信息(需当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填写《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确认,上报所在片区。

2.由片区初审汇总后,上报市扶贫办。市社会事业局对农业部门移交的《助学补助申请表》材料中的学生就学信息等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市扶贫办统一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发放助学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丰收爱心卡” 等苍南县农商银行账号直补到户。

四、工作要求

助学补助每一学年安排一次,由学生个人或村(社区)代申报,片区负责初审。申请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8月1日之前完成审核公示,2020年8月底前补助到位。

市扶贫办联系人:高友群,电话:13858740301(710301)。

 

附件:1、助学补助申请表

2、在校证明

3、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助学补助汇总表(Excel形式)

 

 

 

 

 

龙港市扶贫老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龙港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

 

助 学 补 助 申 请 表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银行卡号用户


丰收爱心卡等苍南农商银行卡号


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号码


就读院校


村(社区)

确认意见

 

 

 

村(社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片区党工委

初审意见

 

 

 

片区党工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社会事业局

核审意见

 

 

 

 

市社会事业局(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扶贫办

核审意见

 

 

 

市扶贫办(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在校证明

 

学生系我校(院)                  专业学生,学制       年,学籍号        ,于     年   月起至今在我校(院)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学校(学院)联系人:          电话:    

 

 

 

 

 

就读院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助学补助汇总表(上报时用Excel形式)

片区党工委(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片区

村(社区)

户主

姓名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性别

校(院)名称

入学时间

学制

专业

类型

银行卡号

银行卡户名

银行卡户名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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