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起草、审核全市公安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日常执法活动。负责审核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收容教养、行政、刑事行政案件。组织、指导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刑事复议复核和国家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负责公安普法教育、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工作。组织、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等政法“一体化”建设及相关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预审办案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上行强制措施的审核、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参与刑事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组织协调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等部门预审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市长热线。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访事项办理,协调督办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答复复查、责任倒查、司法救助及终结申报和审核工作。负责收集、研判、分析信访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机制建设,督促、指导重点信访人的管控工作。指导、监督执法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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