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情况的通报(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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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现将“原苍南县高精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专家网上评审)情况予以公开。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1月22日
龙港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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