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对龙港市重点道路开展“行走龙港,见人见事见工作”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龙港市重点道路人民路(世纪大道到沿江路路段)和通港路(人民路到西一街路段)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固定路段、固定人员、固定职责”的原则,建立“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机制,力求实现五个“干净”即卫生死角扫干净、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除干净、跨门经营理干净、流动摊贩管干净,打造“洁序净美”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主要围绕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容貌秩序等内容,对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园林绿化养护等内容进行实时巡查、实时管理、实时上报和实时解决,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装备,形象在一线树立。主要对以下事件及部件进行巡查管理:
(一)占道经营、乱搭建、乱摆卖、乱涂写、乱张贴、乱堆放杂物、乱拉挂横幅标语、乱倾倒垃圾、乱停乱放单车等市容环卫部件和事件。
(二)绿化缺株、绿化带垃圾、占用城市绿地、擅自迁移或者砍伐树木、攀折树木、践踏植被等园林绿化部件和事件。
(三)路面损坏、乱挖掘城市道路、井盖丢失或损坏、管道漏水、燃气设施外观受损等市政公用部件和事件。
(四)建筑工地周边未设置围蔽、拆建施工未设置遮挡尘土设施及乱排放废水、乱堆放建筑材料等建设工地部件和事件。
(五)流动摊贩等管理事件。
三、人员安排与要求
人民路(世纪大道到沿江路路段)分7个路段,通港路(人民路到西一街路段)分3个路段,一共10个路段,每个路段安排固定工作人员2人,路面管理总负责为张传顺(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1)。此次专项行动开始时间为1月29日,工作人员的路面管理时间为早上8:30到下午5:00。
四、工作内容
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不间断徒步巡查,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共享单车、广告横幅进行即时巡查管理,并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相关问题进行即时反馈到辖区大队联络人,辖区大队接到反馈后要及时处置落实。通过集中整治使重点道路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品质明显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后勤保障。设立专项奖励经费,用于奖励优秀工作人员及其他后勤保障需要。
(二)严肃巡查纪律。工作人员要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做好巡查管理反馈。要按规定规范着装,保持良好精神风貌。纠正、处理违法行为时,应当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巡查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执法队伍的形象和声誉,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规定路段开展执勤,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岗。
2.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标识,挂牌(执法证、工作证)上岗。
3.执勤时不得看书报、吃零食、抽烟、玩手机,不得酒后执勤。
4.执勤时必须文明执法,执法程序规范;
5.对责任路段内有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等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从严查处。
(三)加大督查考核。局督察考核科依据考核标准(见附件2),对工作人员的到岗到位、着装、依法行政等事项进行考核评分,做到“每日一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工作人员累计3周排名前三(考核评分80分以上)可申请换岗。工作人员1周排名末三位由局领导予以约谈处理;累计2周排名末三位的,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奖金500元;累计3周排名末三位的,予以诫勉谈话并扣发绩效奖金1000元;累计4周排名末三位的,临聘人员予以辞退处理,其他人员取消评优资格,当年绩效考核直接定档“合格”。
附件1重点道路精细化管理人员安排表
附件2龙港市“市容示范路”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1日
附件1
重点道路精细化管理人员安排表 | ||||
道路 | 路段 | 辖区大队 | 人员安排 | 负责人 |
人民路(世纪大道到沿江路路段) | 沿江路口至泰安路口 | 城北大队 | 陈凡、孔祥方 | 张传顺 |
泰安路口至镇前路口 | 应允光、张成宠 | |||
镇前路口至海港路口 | 城南大队 | 吴登想、李传励 | ||
海港路口至通港路口 | 李其跑、施秋棉 | |||
通港路口至池浦路口 | 郑作柱、项延敏 | |||
池浦路口至南城路口 | 缪克央、吴小春 | |||
南城路口至世纪大道路口 | 城中大队 | 任永盛、陈云彬 | ||
通港路(人民路到西一街路段) | 人民路路口至宫后路 | 城南大队 | 李友足、王益银 | |
宫后路口至华电路口 | 陈刚、黄成颁 | |||
华电路口至西一街路口 | 刘日楞、杨克串 |
附件2 龙港市“市容示范路”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 ||||||||||||||
考核路段: 路段责任人: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总分 | 扣分 | 扣分理由 | |||||||||
文明执法 | 到岗到位 | 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规定路段执勤 | 不得缺岗,否则每次扣10分。迟到、早退10分钟内的每次扣0.5分,10~30分钟的每次扣1分,超过30分钟的按缺岗处理,每次扣10分。 | 10 | ||||||||||
队容 | 执勤时,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整齐,并穿反光背心。 | 制式服装混穿、标志混戴的每次扣2分;未佩戴大檐帽(卷檐帽)的每次扣1分;敞怀、挽袖、卷裤脚、披衣、衬衣下摆未系于裤腰内的每次扣2分;未穿制式皮鞋或其他黑色皮鞋的每次扣2分 | 8 | |||||||||||
行为规范 | 持证执法 | 未佩戴执法证(工作证)的扣2分 | 2 | |||||||||||
执勤时不得看书报、吃零食、抽烟、玩手机,不得酒后执勤 | 执勤时看书报、吃零食、抽烟的每次扣2分;玩手机的每次扣3分;酒后执勤的每次扣5分 | 10 | ||||||||||||
严格执法程序、文明执法 | 粗暴执法经属实的,每次扣5分;因工作不作为,被当事人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 10 | ||||||||||||
综合执法 | 占道经营 | 无出店经营、无流动摊贩、无乱堆放物品;门面整洁、橱窗洁净、布局合理 | 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堆物的每处扣1分;占道办理红白喜事、乔迁庆典、促销活动的每处扣1分;当街晾晒衣、物,乱拉乱挂的每处扣0.5分;当街随意设立遮阳棚、雨棚的每处扣0.5分;在城市道路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每处扣2分。 | 20 | ||||||||||
户外广告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无破损、陈旧店招、户外广告,无随意设置落地小广告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不规范,随意设置的每处扣0.5分;户外广告设施破损的每处扣0.5分;店外放置落地小广告的每处扣1分 | 10 | |||||||||||
有序停放 | 引导市民整齐有序停放非机动车 | 非机动车任意停放的,每处扣0.5分 | 15 | |||||||||||
环境卫生 | 保持街道干净整洁,督促引导加强环卫人员打扫 | 每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或垃圾乱堆放扣0.5分 | 10 | |||||||||||
文明施工 | 道路施工规范文明,无擅自开挖和占道建设,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备案制度 | 占用道路施工、开挖未事先备案审批的每处扣0.5分;现场未做好文明施工设施的每处扣0.5分 | 5 | |||||||||||
注:扣分以每项总分为上限,扣完为止。 | 总计: | 100 | ||||||||||||
考核人员(签名): | 复核人员(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