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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30383MB1E44921N/2021-00660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龙港市重点道路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对龙港市重点道路开展“行走龙港,见人见事见工作”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龙港市重点道路人民路(世纪大道到沿江路路段)和通港路(人民路到西一街路段)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固定路段、固定人员、固定职责”的原则,建立“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机制,力求实现五个“干净”即卫生死角扫干净、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除干净、跨门经营理干净、流动摊贩管干净,打造“洁序净美”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主要围绕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容貌秩序等内容,对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园林绿化养护等内容进行实时巡查、实时管理、实时上报和实时解决,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装备,形象在一线树立。主要对以下事件及部件进行巡查管理:

(一)占道经营、乱搭建、乱摆卖、乱涂写、乱张贴、乱堆放杂物、乱拉挂横幅标语、乱倾倒垃圾、乱停乱放单车等市容环卫部件和事件。

(二)绿化缺株、绿化带垃圾、占用城市绿地、擅自迁移或者砍伐树木、攀折树木、践踏植被等园林绿化部件和事件。

(三)路面损坏、乱挖掘城市道路、井盖丢失或损坏、管道漏水、燃气设施外观受损等市政公用部件和事件。

(四)建筑工地周边未设置围蔽、拆建施工未设置遮挡尘土设施及乱排放废水、乱堆放建筑材料等建设工地部件和事件。

(五)流动摊贩等管理事件。

三、人员安排与要求

人民路(世纪大道到沿江路路段)分7个路段,通港路(人民路到西一街路段)分3个路段,一共10个路段,每个路段安排固定工作人员2人,路面管理总负责为张传顺(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1)。此次专项行动开始时间为1月29日,工作人员的路面管理时间为早上8:30到下午5:00。

四、工作内容

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不间断徒步巡查,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共享单车、广告横幅进行即时巡查管理,并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相关问题进行即时反馈到辖区大队联络人,辖区大队接到反馈后要及时处置落实。通过集中整治使重点道路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品质明显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后勤保障。设立专项奖励经费,用于奖励优秀工作人员及其他后勤保障需要。

(二)严肃巡查纪律。工作人员要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做好巡查管理反馈。要按规定规范着装,保持良好精神风貌。纠正、处理违法行为时,应当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巡查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执法队伍的形象和声誉,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规定路段开展执勤,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岗。

2.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标识,挂牌(执法证、工作证)上岗。

3.执勤时不得看书报、吃零食、抽烟、玩手机,不得酒后执勤。

4.执勤时必须文明执法,执法程序规范;

5.对责任路段内有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等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从严查处。

(三)加大督查考核。局督察考核科依据考核标准(见附件2),对工作人员的到岗到位、着装、依法行政等事项进行考核评分,做到“每日一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工作人员累计3周排名前三(考核评分80分以上)可申请换岗。工作人员1周排名末三位由局领导予以约谈处理;累计2周排名末三位的,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奖金500元;累计3周排名末三位的,予以诫勉谈话并扣发绩效奖金1000元;累计4周排名末三位的,临聘人员予以辞退处理,其他人员取消评优资格,当年绩效考核直接定档“合格”。

附件1重点道路精细化管理人员安排表

附件2龙港市“市容示范路”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1日
附件1

重点道路精细化管理人员安排表

道路

路段

辖区大队

人员安排

负责人

人民路(世纪大道到沿江路路段)

沿江路口至泰安路口

城北大队

陈凡、孔祥方

张传顺

泰安路口至镇前路口

应允光、张成宠

镇前路口至海港路口

城南大队

吴登想、李传励

海港路口至通港路口

李其跑、施秋棉

通港路口至池浦路口

郑作柱、项延敏

池浦路口至南城路口

缪克央、吴小春

南城路口至世纪大道路口

城中大队

任永盛、陈云彬

通港路(人民路到西一街路段)

人民路路口至宫后路

城南大队

李友足、王益银

宫后路口至华电路口

陈刚、黄成颁

华电路口至西一街路口

刘日楞、杨克串


附件2          龙港市“市容示范路”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考核路段:                              路段责任人: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总分

扣分

扣分理由








文明执法

40分

到岗到位

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规定路段执勤

不得缺岗,否则每次扣10分。迟到、早退10分钟内的每次扣0.5分,10~30分钟的每次扣1分,超过30分钟的按缺岗处理,每次扣10分。

10








队容
风纪

执勤时,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整齐,并穿反光背心。

制式服装混穿、标志混戴的每次扣2分;未佩戴大檐帽(卷檐帽)的每次扣1分;敞怀、挽袖、卷裤脚、披衣、衬衣下摆未系于裤腰内的每次扣2分;未穿制式皮鞋或其他黑色皮鞋的每次扣2分

8








行为规范

持证执法

未佩戴执法证(工作证)的扣2分

2








执勤时不得看书报、吃零食、抽烟、玩手机,不得酒后执勤

执勤时看书报、吃零食、抽烟的每次扣2分;玩手机的每次扣3分;酒后执勤的每次扣5分

10








严格执法程序、文明执法

粗暴执法经属实的,每次扣5分;因工作不作为,被当事人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10








综合执法

60分

占道经营

无出店经营、无流动摊贩、无乱堆放物品;门面整洁、橱窗洁净、布局合理

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堆物的每处扣1分;占道办理红白喜事、乔迁庆典、促销活动的每处扣1分;当街晾晒衣、物,乱拉乱挂的每处扣0.5分;当街随意设立遮阳棚、雨棚的每处扣0.5分;在城市道路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每处扣2分。

20









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无破损、陈旧店招、户外广告,无随意设置落地小广告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不规范,随意设置的每处扣0.5分;户外广告设施破损的每处扣0.5分;店外放置落地小广告的每处扣1分

10









有序停放

引导市民整齐有序停放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任意停放的,每处扣0.5分

15









环境卫生

保持街道干净整洁,督促引导加强环卫人员打扫

每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或垃圾乱堆放扣0.5分

10









文明施工

道路施工规范文明,无擅自开挖和占道建设,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备案制度

占用道路施工、开挖未事先备案审批的每处扣0.5分;现场未做好文明施工设施的每处扣0.5分

5









注:扣分以每项总分为上限,扣完为止。

总计:

100









考核人员(签名):


复核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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