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067A/2021-02461
  • 组配分类:
  • 综合监管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04 16:22: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龙港市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1- 04 16 :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32号)及分配测算表,下达给我市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85.8万元。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4号)文件要求,现将龙港市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进行分配如下:


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包括提前下达部分)285.8万元预分配方案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小计资金额(万元)

1

海洋污染防治

入海污染源整治

18

2

大气污染防治

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治理

24

3

监管能力建设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

74

4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

10

5

土壤污染防治

无废城市建设

99.7

6

地区财力因素

空气自动站PM2.5仪器更新及比对

60.1

合       计

285.8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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