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龙港市“五优联动”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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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龙港市“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工作实施方案》(龙经发【2021】12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五优联动”试点工作,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户科学种粮,推动粮食生产由增产向提质转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全龙港市公开征集“五优联动”实施主体单位。 申报对象: 1、在龙港市域内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的农业企业。 3、能够开展优质粮食产前、产中、产后科技服务,推广实施绿色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加强田间统一管理的企业。 4、农业龙头企业,拥有大米自主品牌销售渠道,大米生产加工的企业优先遴选。 申报所需材料:龙港市“五优联动”实施主体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报表等。 申报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414室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苏苗针 联系电话:13858744445 附 件:龙港市“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工作实施方案(龙经发【2021】123号)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1年10月12日
龙经发2021123号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龙港市财政局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苍南县支行关于印发《龙港市“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