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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 10- 22 11 : 01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份,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高风险期,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发布森林防火期通告。现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7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7日前反馈我局(电话:0577-59896606,传真:59896606,邮箱:lgsawb@163.com)。

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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