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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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三垟村农民公寓项目已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4-330383-99-01-427880),项目业主为龙港市三垟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三垟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港市三垟村农民公寓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5000万元,本工程总建筑面积:55731.9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67.384平方米、地下室建设面积10564.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施工图范围施工及承建内容:建筑、结构、基坑围护、水电安装、公共部位装修、人防以及消防等工程;(不含高低压配电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等工程)。 2.2.2委托开发管理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建设全过程的开发管理,包括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并承担所有开发管理的工作、责任;工程资料备案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负责本项目的竣工验收直至全面交付使用;按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说明等依据资料进行开发管理;以受托人的名义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申报及其他涉及开工、验收、竣工、工程移交等相关委托开发管理工作。 2.2.3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095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龙港市海港路北侧(龙港市三垟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或者①、②组合起来的联合体):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②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拟派): 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 1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3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录入温州市建造师管理系统)。 ②房地产开发单位需拟派: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1人,其余建筑工程类专业或执业资格人员至少1人 (房地产开发单位拟派人员不需录入温州市建造师管理系统)。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联合体个数不得超过二个,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3、温州市三级资质企业以温州市住建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布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公告》(查询网址http://zjj.wenzhou.gov.cn/col/col1229463196/index.html)为准,被列入整改名单的企业,其投标无效。4、温州市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温州市外浙江省内企业以查询“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企业信息”-“注册人员”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保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否则其投标无效。5、浙江省外企业以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建筑工程企业”-“注册人员”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保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 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时间、地点: 4.1时间:2021年 10 月 11 日至2021年 10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逾期达到指定地点报名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地点:龙港市纺织二街216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费200元) 4.3提交材料: (1)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承诺书、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表。(格式详见附件) (3)资格审查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同时需提供有效期内分管安全副总的任命文件); 5)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的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即社保证明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中注明“已到帐”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内的有效社保证明;若项目负责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年龄不超过65 周岁的,须出具有效的公司聘用劳动合同】; 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须出具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的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即社保证明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中注明“已到帐”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内的有效社保证明;若项目技术负责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年龄不超过65 周岁的,须出具有效的公司聘用劳动合同】; 8)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如已提供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的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 9)房地产开发单位需提供的证书资料: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拟派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其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执业资格人员的证明资料(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证明资料)。 10)承诺书; 11)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12)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 以上材料(含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联合体所有需提供的证书及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且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其报名处理(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并附原件清单且加盖企业公章)。 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提供地方政务服务网生成的电子证书。证书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每本电子证书上有“地方政务服务网”二维码。若因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5.1 逾期领取招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2领取时间:2021年 10 月11 日至2021年 10 月 15 日16:30前。 5.3 领取地点:龙港市纺织二街216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三垟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676477768
招标代理: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8867772295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