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有关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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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龙港市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燃气种类 我市燃气种类主要是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以管道方式供应,液化石油气以瓶装形式供应。 二、气质成分 1、天然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中燃气类别的二类标准,其中高位发热量 ≥31.4 MJ/m3,总硫含量 ≤ 100 mg/m3,硫化氢含量≤20 mg/m3,二氧化碳摩尔分数 ≤ 4.0%。 2、液化石油气: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其中C3和C4烃类含量(体积分数)≥95%,C5及C5以上烃类含量(体积分数)≤3.0%,总硫含量 ≤ 343 mg/m3。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