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1-007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方针政策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4

《关于废止原龙港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依据:因龙港撤镇设市,根据《龙港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龙办发〔2021〕131号)要求,原龙港镇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不适合作为现龙港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依据。

二、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废止原龙港镇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龙港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另行起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制发之后,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文件施行日期: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龙港市司法局,联系电话: 0577- 5991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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