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梳理依据和原则
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政主要整合《关于加快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龙委发〔2020〕14号)文件内容。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政编制过程中,总体按照“政策精简、标准统一、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原有政策条款进一步“瘦身”。梳理过程中按照“物理整合”为主,新增或调整的内容,主要基于上级有具体文件要求的或者市里主要领导有明确要求和今年重点工作推进的需要。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调整情况
修改后的政策主要包括4大部分25条:
一是提速产业动能转换(主要涉及大力实施智能化改造、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鼓励企业绿色节能发展、加速实施质量标准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鼓励科技型企业保险等7条);
二是培育有实力的企业梯队(主要涉及助推企业提档升级、引导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加快上市、鼓励企业场外市场挂牌、建立政府与企业上市风险共担机制、鼓励上市企业在龙投资、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工业“标准地”项目税收贡献奖励、支持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等9条);
三是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主要涉及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出口、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完善外贸预警机制、积极培育重点外贸企业等5条);
四是提升发展工贸服务业(主要涉及扶持壮大会展业、持续做强电商产业、持续促进商贸业发展、引导服务业提档升级等4条)。
三、政策施行时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
市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68588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