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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5-02、XC-7-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4- 20 10 : 48 浏览次数: 字体:[ ]

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5-02、XC-7-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5-02、XC-7-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420-202166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XC-5-02、XC-5-08、XC-7-10、XC-7-13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34.58公顷。其中,XC-5-02、XC-5-08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的北部,XC-7-10、XC-7-13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的西南部。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XC-5-02、XC-5-08地块周边主要道路为扬帆路和滨海大道。地块东侧和西侧为现状农林用地,地块南侧为现状海堤,跨过海堤为滨海大道和现状污水处理厂。

XC-7-10、XC-7-13 地块周边主要道路为世纪大道路、东海大道、东塘路、迎宾路和启源路。其中,世纪大道、东海大道和东塘路已按规划实施,迎宾路和启源路尚未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二、规划修改内容

(一)用地界线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XC-5-02地块用地界线进行调整,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结合扬帆路线位修改,对XC-5-08地块(公园绿地 G1)用地界线进行调整,修改后用地面积23203平方米。

(二)道路线位修改

本次规划结合 XC-5-02 用地界线调整,对扬帆路线位进行修改。

(三)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将XC-7-10地块用地性质由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后用地面积134193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为22%,建筑限高为80米,绿地率为35%。将 XC-7-13 地块用地性质由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后用地面积73912平方米,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为22%,建筑限高为80米,绿地率为35%。


修改前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hm2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用地兼容性

备注

XC-5-02

108462

G1+B+S3

1.0

30

30

50

-

-

XC-5-08

29241

G1

-

-

80

-

-

-

XC-7-10

134192

A32

2.0

35

30

80

-

-

XC-7-13

73912

A32

2.0

35

30

50

-

-


修改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用地兼容性

备注

XC-5-02

108462

G1+B+S3

1.0

30

30

50

-

-

XC-5-08

23203

G1

-

-

80

-

-

-

XC-7-10

134193

R2

3.0

22

35

80

-

-

XC-7-13

73912

R2

3.0

22

35

80

-

-



、附图

1. 区位图

2. 用地现状图(XC-5-02、XC-5-08)

3. 用地现状图(XC-7-10、XC-7-13)

4.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XC-5-02、XC-5-08)

5.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XC-7-10、XC-7-13)

6. 修改后用地规划图(XC-5-02、XC-5-08)

7. 修改后用地规划图XC-7-10、XC-7-13)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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