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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编号:龙烟专[2021]许收告字第9007号)

发布日期: 2021- 05- 12 18 : 23 浏览次数: 字体:[ ]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330383100371

苍南县龙港李新浩烟酒行

李新浩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新湖绿都44幢1号商铺一层

330383100252

苍南县龙港镇任武副食品店

任武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新美洲村三小区16号一层

330383101192

苍南县龙港霍拉烟酒商行

徐登师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西一路184号一层

330383100309

苍南县龙港木鲜生副食品店

张小青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威龙商标城11幢102号一层

330383100531

苍南县龙港郑国饭副食品店

郑国饭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下垟郑村中心街29号一层

330383101265

龙港市王翔烟酒商行

王道思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西三路515号一层

 

龙港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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