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99J/2021-02400
  • 组配分类:
  • 计划实施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全面排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7- 17 16 :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片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和省委、温州市委、龙港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排查农村困难家庭无房问题的紧  急通知》(温扶组〔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全面排查农村困难家庭无房问题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户籍在龙港市范围的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没有住房(不包括外嫁女住房)或仅有一处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少于15平方米无法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排查中发现为C、D级危房的进行补充调查,及时纳入危房户管理和处置。

二、目标任务

4月25日前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家庭无房户排查,同时对新发现的C、D级危房户及时纳入危房户危房治理改造,做到不漏一村(社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排查工作由各片区负总责,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统筹督导片区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协调督查排查情况,驻村干部和各村(社区)抓落实。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档案,实行一户一表一档,全程跟踪,销号管理(调查表、帮扶措施表格见附件1、2、3)。

(二)排查工作程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排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农户申报,村(社区)初审,片区审核,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市群团工作部、市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进行联审。排查结果分别在村(社区)、片区公告栏和相关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审核确定的对象,相关信息录入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

(三)排查结果报送和运用。排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需片区书记和分管专员签字,于4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形成排查结果报告,为解决问题摸清底子、精准对象,为制定帮扶政策和明确工作责任提供准确依据,确保10月份全面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问题。

(四)加强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加快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问题的政策意见;市社会事业局负责指导农村困难家庭(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认定;市财政局负责帮扶资金筹集,参与制订奖补方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危房无房排查、危房鉴定,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问题用地保障的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市群团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房户调查指导;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片区、村(社区)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排查。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片区各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走家串户,做到不漏报、虚报、瞒报。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原则,加强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片区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办。对认识不到位的、消极应付的、排查遗漏的和没有公开公示的、工作进度明显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追责。

各片区和相关单位将排查工作牵头负责人、联络员名单(附件5)于4月13日报市委市府办和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联系人:黄纪养,527188,邮箱:595215305@qq.com)。



附件:1.村(社区)农村困难家庭无房户排查和帮扶申请表

2.村(社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户排查和帮扶申请表

3.村(社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

4.片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排查情况汇总表 

5.各片区和市有关部门排查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处

室负责人信息填报表




龙港市扶贫老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9日     


附件1

片区    村(社区)农村困难家庭无房户排查与帮扶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户籍地


现住址


现住房来源

¨亲戚朋友借用  ¨租房  ¨其他

家庭成员

与申请人关系

是否为共同申请人

身份证号

是否残疾

残疾症号































家庭情况

共  人(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非共同居住

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成人)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

住址

住房性质











申请要求

¨异地搬迁(搬迁地址          、面积          、总金额           )

¨本村建房(地址       、建筑面积    、金额     、¨落地房 ¨公寓房)

¨投亲靠友(地址                      、面积      )

¨租房(地址                  ¨落地房 ¨公寓房  、住房面积       )

¨养老院            ¨其他

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同意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查,并承诺遵照相关文件及规定申请住房保障。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时间:


相关部门对无房户审核意见

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对申请人住房情况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片区党工委对申请人住房和解决途径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社会事业局对申请人经济状况类型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对申请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自有住房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龙港市联审小组对解决办法审定意见:








有关单位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片区    村(社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户排查与帮扶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户籍地


现住址


现住房危房类型

¨ D级危房  ¨ c级危房

家庭成员

与申请人关系

是否为共同申请人

身份证号

是否残疾

残疾症号































家庭情况

共  人(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非共同居住

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成人)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

住址

住房性质











申请要求

¨异地搬迁(搬迁地址          、面积          、总金额           )

¨原房拆建(建筑面积    、金额     、¨落地房 ¨公寓房)

¨修缮(面积      、金额     )

¨租房(地址                  ¨落地房 ¨公寓房  、住房面积       )

¨养老院            ¨其他

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同意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查,并承诺遵照相关文件及规定申请住房保障。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时间:

相关部门对无房户审核意见

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对申请人住房情况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片区党工委对申请人住房和解决途径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社会事业局对申请人经济状况类型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对申请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自有住房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龙港市联审小组对解决办法审定意见:








有关单位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片区    村(社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与户主关系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住房困难类型

计划解决办法

租房补贴

计划落实时间

实现安置住房情况

危房

无房

异地搬迁

拆建

修缮

义务人解决

村内建房

慈善助残

养老院

保障房

地址

面积

财政资金投入额(万元)






















































































































































































附件4

片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排查情况汇总表


片区名称

危房户

无房户

小计

D级危房

C级危房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合计









统计(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5

各片区和市有关部门排查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

负责人信息填报表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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