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完善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发包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性意见》(龙政办发〔2021〕1号),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防范和化解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工程小额工程施工安全隐患,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遏制围标、串标行为,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行业腐败,提升小额工程施工质量。
三、主要内容
(一)政府性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定义
(二)名单库实施细则
(三)监督管理程序
四、管理对象
承建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装饰装修、交通(含公路工程或交通附属工程)、环保工程、工程设计、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质量检测等政府性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企业是主体
五、施行时间
2021年7月1日
六、政策解读机关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577—59902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