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原来多个部门的审批职能,在深化相对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同时,存在审批与监管部门的职责界限模糊不清、审管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迫切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出台一部规范文件来支撑。
二、文件主要内容
《规定》共有28条,对审管职责边界、印章效力、审批运作、事中事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等问题,都相应地作出明确和规范。
三、文件制定意义
制定《规定》有利于总结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最大程度上发挥行政审批效能,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文件解读机关
本规定解读机关:龙港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77-6862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