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1-04267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08-18

《龙港市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持续深化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龙港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5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第一批事项划转后的实践情况。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中提出指导思想、划转事项范围、事项划转原则及工作要求。拟划转涉及市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5个部门的481个行政审批事项。   

三、文件制定意义

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同级其他部门、上级政府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龙港市行政审批局将对文件内所承接的行政许可、其他权力事项,依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所划转的行政权力事项,承担对外审批权。

四、文件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为:龙港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77-686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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