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2020年,龙港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AQI)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41天,优良率97.7%(监测有效天数为349天),比2019年上升了0.8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60%;鳌江水质良好,横阳支江、江南河网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二、环境空气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区域内龙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平均浓度进行评价,2020年龙港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一~五级。全年有效监测349天,其中一级(优)162天,占46.4%;二级(良)179天,占56.4%;三级(轻度污染)8天,占2.3%;四级(中度污染)0天;五级(重度污染)0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二级以上)为97.7%,比2019年上升了0.8个百分点,二~五级的204天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115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46天,细颗粒物(PM2.5)18天、二氧化氮6天,混合污染2天。 二氧化硫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4~16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年平均7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一级标准,比2019年下降了2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6~53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年平均19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一级标准,比2019年上升了2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3~1.1毫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为100%,年平均值为0.6毫克/立方米,与2019年持平;24 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一级标准,与2019年持平。 臭氧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13~178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为98.1%,日最大8小时年均值为89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下降了6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下降了16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二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2~70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年平均44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下降了4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下降了9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2~70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99.7%。年平均24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二级标准,比2019年下降了2微克/立方米;24 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下降了7微克/立方米。 三、水环境(一)地表水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杆菌以外的21项指标评价。 2020年全市5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断面0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断面0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断面2个,占总数的40%;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断面2个,占总数的40%;符合V类水质标准断面1个,占总数的20%,劣V类0个;3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达标率为60%,与2019年持平。
全市地表水主要超标指标氨氮、溶解氧、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生活型有机污染特征明显。水污染分布以人口集中区为主向外扩散,部分河段污染严重。 鳌江 水质良好。2个监测断面,方岩渡和江口渡监测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横阳支江 轻度污染。1个监测断面,朱家闸监测断面水质为Ⅳ类,达不到环境功能区要求,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总磷、化学需氧量。 江南河网 轻度污染。2个水质监测断面,舥艚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Ⅳ类,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龙港监测断面水质为Ⅴ类,达不到环境功能区要求,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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