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申报高级教师推荐对象教学水平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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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21〕9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高级职称推荐教学水平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说课形式,现场抽取课题,备课60分钟,说课时间12分钟。请参加考核对象于10月10日(星期日)上午7:30准时携带身份证到龙港市姜立夫小学三楼会议室报到,逾期未到,以自动放弃处理。请参评对象互相转告。 三、考核要求 1.参评对象说课课题、教材、备课纸、笔由社会事业局现场统一提供,备课时间为1小时(说课稿不评分,可写简稿); 2.考核实行封闭式管理,参评对象进入休息室后一律不准外出;参评对象在休息室等候时可阅读有关自带材料或统一给大家准备的报纸,进入备课室后一律不能带任何资料,说课结束后马上离开场地,不得在学校逗留。 3.参评对象须凭身份证在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按时到达考核地点进行备课、说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个别教师要弃权或特殊情况不能参评的,请在10月8日前向人事科请假,未请假不参加教学考核的将取消下次参评资格。 4.参评对象在备课前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说课顺序,随机抽取课题,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说课时间12分钟。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并检测体温。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