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01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龙政发〔2022〕4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潘金福同志嘉奖的决定

各社区,市直属各单位:

新城非正规垃圾临时堆放点处置系环保督察重点整改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提前实现整改销号,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在整改过程中,温州市公用集团派驻我市挂职干部潘金福同志积极作为、表现突出,市政府决定,给予潘金福同志个人嘉奖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奋勇争先,为推动龙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