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1-053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龙政发〔2021〕178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龙港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社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温州行动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0〕29号)和《市委市政府健康温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康温州行动责任分工及主要指标的通知》(温健康〔2020〕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温州战略,推进健康龙港行动落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成与龙港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以市民健康为中心的以及融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体系。市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环境不断优化,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行动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进健康教育向健康促进转变。全力普及预防疾病、科学就医、身心健康自我评估、应急自救互救、残疾预防等健康知识与技能,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人所共知。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健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促进和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探索“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传播模式,实现健康教育“全媒体”覆盖,强力提升居民健康素质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33%以上和38%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委宣传统战部、市群团工作部、市经济发展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实施《浙江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浙政办发〔2018〕53号),推进全民营养计划。发布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膳食指导,推动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配备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建立营养健康知识普及宣传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营养诊室),鼓励全社会参与三减行动,建设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等。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全民健身行动。广泛开展全民建设运动,推动各行业、各人群体育健康健身常态化。加强健身指导服务,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推动健身活动与健身指导的专业化,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响“群众健身房”品牌,打造群众身边“10分钟健身圈”。加强体医融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参加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4%以上和46%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委宣传统战部、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4.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党政机关率先建成无烟机关,学校、医疗机构要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带头建成无烟单位。鼓励其他单位、场所禁烟,出台室内全面无烟政策,营造无烟工作环境。重视青少年控烟工作,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和酒精制品。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降至21 %以下和20%以下。(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委宣传统战部、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建立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 22%以上和30%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委宣传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群团工作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持续改善健康环境。

6.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治气治水治土治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加强医疗废弃物、人居和办公环境的装修污染监测与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均完成市定任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市社会事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绿色环境打造行动。科学规划功能区、园区布局,把健康理念融入城乡建设管理,打造覆盖全市、品质卓越的健康宜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健康社区、单位、家庭建设等健康细胞建设。(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8.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保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城乡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加大供水水质监管力度,完善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9.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每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以上。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和问题产品主动召回制度。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严格监管食品交易、保健品经营行为,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主要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10.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攻坚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加大主要农产品抽检力度,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稳步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认定。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药品质量安全行动。构建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数字监管体系,防范发生区域性重大药品不良事件。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加大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到2022年和2030年,基本药物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会事业局)

1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深化“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强化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管理,强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严管路面动态安全隐患。深入实施“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分别降低至1.545以下和1.339以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统战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3.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提升救治能力。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项目,提高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覆盖面。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深化妇女“两癌”筛查,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5/10万及以下和9.0/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 ★市社会事业局、市群团工作部、市经济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实施“明眸皓齿”工程,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开展生命教育和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按规定配备校医,巩固提升学校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工作成果。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群团工作部)

1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加强劳动过程防护,提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

16.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筛查干预,普及老年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关怀服务。完善医养、康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增速下降。(责任单位: ★市社会事业局、市经济发展局)

(四)防控重大疾病

1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完善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动态更新发布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 ★市社会事业局、市委宣传统战部)

18.癌症防治行动。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完善大病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引导居民学习掌握癌症防治相关信息及知识要点,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积极推广HBV、HPV等疫苗接种,实施重点人群结肠癌筛查。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责任单位: ★市社会事业局、市群团工作部、市经济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推广慢阻肺筛查适宜技术,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群团工作部)

20.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人群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推进实施糖尿病运动干预和自我管理,科学指导糖尿病高危人群降低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务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66%以上和70%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

2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推进老年等特殊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加大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有效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提升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控制水平,预防控制蚊媒传染病发生。到2022年和203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保障。

2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医共体建设,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联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布局合理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就诊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财政局)

23. 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中医预防保健必要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

24.智慧健康管理行动。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和居民健康卡“两卡融合、一网通办”,推进智慧医疗服务。加快整合人脸识别就诊、无感支付、远程医疗和影像检查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经济发展局、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25.健康保障惠民行动。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保基金管理水平。加大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障,将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推进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自费结算医疗明细数据、电子发票向全省异地就医平台汇集,实现医疗费用零星报销。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推进市域范围内跨统筹区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服务需求。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时交互机制,推动“互联网+医保”发展。(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6.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制。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高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能力,开展市级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基本构建龙港特色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每万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分别按照标准要求逐步配置到位。(责任部门:★市社会事业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群团工作部、市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发展健康产业和健康文化。

27.健康产业发展行动。充分释放医疗优势的溢出效应,依托智能化、信息化打造“医疗、康养、科教、智造”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医疗和康养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健康旅游,大力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培育发展健康文化产业。推进健康产业平台和载体建设,实施推进健康投资项目建设,促进健康领域有效投资和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办体育,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培育健身休闲特征明显的体育特色市。(责任单位: ★市经济发展局、市社会事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8.山水健康文化弘扬行动。大力弘扬和传播龙港 “敢闯敢试、创新创业、重理重义、开明开放”的精神。推进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等工作,弘扬互助仁爱、关爱生命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改善医疗执业条件和环境,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形成全社会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群团工作部、市公安局、市社会事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龙港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考核,下设专家咨询组和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推动落实有关任务。深化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相关财政、金融、用地等要素保障。各部门、各社区要围绕健康龙港行动贯彻落实,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有序推进。

(二)动员社会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龙港行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学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参与健康促进和科普工作。

(三)改进监测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做好健康龙港行动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年度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把健康龙港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坚持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推广、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龙港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形成“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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