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630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07

关于《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港市旧城复兴区面积及范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加快实施市委市政府“一轴一带一新城”战略,推动城市更新,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能级,提高城市竞争力,创造高品质生活。依据在编的《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旧城风貌保护范围,结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范标准、政策规定和龙港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划定了龙港市旧城复兴区(旧区)范围。

二、划定范围

龙港市旧城复兴区(旧区)范围为龙金大道-鳌江-彩虹大道-徐家庄河-白沙河构成的围合区域,面积约为7.36平方公里。

三、划定意义

推动旧城有机更新,聚焦功能织补和风貌提升,补齐配套功能短板,提升旧城风貌,将旧城打造成为功能完善、业态丰富、都市休闲的高品质生活空间。

四、施行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1月7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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