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为加快实施市委市政府“一轴一带一新城”战略,推动城市更新,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能级,提高城市竞争力,创造高品质生活。依据在编的《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旧城风貌保护范围,结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范标准、政策规定和龙港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划定了龙港市旧城复兴区(旧区)范围。
二、划定范围
龙港市旧城复兴区(旧区)范围为龙金大道-鳌江-彩虹大道-徐家庄河-白沙河构成的围合区域,面积约为7.36平方公里。
三、划定意义
推动旧城有机更新,聚焦功能织补和风貌提升,补齐配套功能短板,提升旧城风貌,将旧城打造成为功能完善、业态丰富、都市休闲的高品质生活空间。
四、施行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1月7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577-5990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