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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琪彩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3- 14 09 : 4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江琪彩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浙江琪彩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2314日起,截止2022325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琪彩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浙江琪彩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软包装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租赁温州市龙港市兴业路686-736号(温州科威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2号车间4楼)投资建设浙江琪彩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共有员工20人,租赁总建筑面积约为1590m2,单班10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600吨软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D=2.5km)

1

儒桥头村

西

2215m

6

海头村

西北侧

2396m

2

石路村

西南侧

2121m

7

增产村

西南侧

2202m

3

泮河西村

西南侧

2479m

8

东侧规划居住用地

698m

4

林家院村

西南侧

2278m

9

江南高级中学

西南侧

1695m

5

华中村

西南侧

2438m

10

龙港市第七中学

西

2442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项目生活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2021112日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测指标未出现超标情况,能够达标排放。另外,根据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75%,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8m3/d240m3/a),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044%,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

废气:本项目彩印、复合废气收集后经RCO(减风增浓)+热力循环系统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等有机废气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Pi1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噪声: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固废: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废气:项目须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和复合车间,对印刷机、复合机进行密闭集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RCO(减风增浓)+热力循环系统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破碎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残次品、一般废包装和废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墨渣和废矿物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工  0577-68883111

建设单位:浙江琪彩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孙总  13645775666

审批单位: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577-68621015

、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龙港市审批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查阅报告书全本。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浙江琪彩包装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2022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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