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99J/2022-00483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2021年龙港市农村低收入农户帮扶结对干部“一户一策一干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3- 31 09 : 4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直属部门单位、各联勤工作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接续脱贫攻坚跃向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委发〔2018〕41号)、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推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温委发〔2018〕64号)和龙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龙委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推进农村低收入家庭高水平全面小康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由于全市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和党员干部人员变动,为深化我市农村低收入农户共同富裕结对帮扶工作,明确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干部责任,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对象

以2021年11月份民政口认定的我市辖区内(以户为单位)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和农村特困户的数据。

二、参加范围、结对形式

(一)参加范围。龙港市委市政府党政机关部门(单位)干部、各联勤工作站、驻社区干部。根据龙港市委市府办《关于印发〈龙港市2020年度市领导“1+5”责任捆绑挂钩联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干部帮扶结对低收入农户。

(二)结对形式。按照应结尽结、全面覆盖的原则,开展“点对点、一对一、一对多”、落实“一户一就业、一户一项目”、采取“送技术、送资金、送政策、送信息、送温暖”等方法。

三、帮扶内容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持续开展结对帮扶走访工作,按照“五必访、六必清、七到位、五确保”的工作要求,为提升帮扶结对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浙江省自主研发推出可通过在手机【浙政钉】“浙江省低收入帮促”系统,将低收入农户的基本情况、资金补助、结对帮扶、教育医保、抱团增收等信息整合归集,以大数据统筹智能管理,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做到动态清零。

附件:

附件1:2021年龙港市农村低收入农户干部帮扶结对责任人清单.xlsx

附件2:龙港市干部结对帮扶“一户一策一干部”工作职责.docx

附件3:手机端浙政钉操作流程指南.docx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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