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0737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文 号:
  • 龙政办发〔2022〕12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2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GD01-2022-0001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024年)》的通知

市直属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龙港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港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标准化达标工业企业的数量和运行质量,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扩大企业创建面、保证达标质量”的原则,在全市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工业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为全市“除险保安”迎战行动贡献力量。

二、创建范围

全市工业企业。

三、目标任务

计划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2022年3月10日前,明确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制定详细标准化评审程序和指导方案,确定第三方指导单位,确认3个园区作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园区。2022年3月15日前,召开创建示范园区企业动员大会、工业企业培训会,公布龙港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名单(第一批)、龙港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导机构备选库名单,公布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

(二)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2024年12月)

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3个示范园区和300家企业标准化创建。2022年底完成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争完成累计1000家。2023年,完成全市园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争累计完成2500家。2024年,完成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争累计完成4000家以上。

(三)巩固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取得标准化证书后,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报送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每年抽查一定数量的已达标企业,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情况验证评审报告的质量。凡发现评审报告存在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评审报告形成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布。要以严格的监督检查促进评审报告质量的提高,确保标准化评审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林海涵市长为组长,季湘荣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严立常委、吴策副市长、白福文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港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定期上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有序推动并按时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要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工作目标。

(二)强化工作措施。

1.强化资金补助。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根据文件精神,对评审得分达到900分(含)以上的,定级为一级,通过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每家补助50000元;对评审得分达到750分(含)-900分(不含)的,定级为二级,通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每家补助20000元;对评审得分达到600分(含)-750分(不含)的,定级为三级,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每家补助5000元;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评审得分达到80分(含)以上的,定级为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厂房面积≦1000㎡以下的创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2.强化部门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做好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市经济发展局要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与企业评先评优、政府奖励性政策及资金等挂起钩来,未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暂缓兑现政府奖励性政策及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要做好工业企业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力度推动工业企业违章建筑、企业厂房连廊违章拆除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无证无照”企业整治工作;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其他部门要全力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3.明确创建机构。明确将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单位作为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单位。确定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组织单位和示范园区创建的指导机构。

4.强化执法监管。对于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业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工作,将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内容宣传贯彻到企业。要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协调解决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指导服务。

本方案自2022年5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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