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08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问答】关于《规范龙港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实施龙港市“一区五城”发展战略,强化民生工作,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规范和加强我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特制定《关于规范龙港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统筹推进、科学实施、建管并重、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落实规范化运维管理,实现水表出户、计量到户,切实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具体工作目标是怎么样的?

答:2022年4月底前,全面规范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基本实现规范化运维管理,同步建立集数据监测、安防监控、智能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二次供水管理系统。2024年底前,力争全面完成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全面实现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运维管理,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监管到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新格局。

四、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 158 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 号)、《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2021〕4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67 号)等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在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专题讨论及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

五、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实施意见》主要包含五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规范设施建设、改造不规范设施、实施专业运维、落实保障措施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明确了本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规范设施建设,明确了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要求。

第三部分改造不规范设施,明确了改造对象、改造内容、资金补助和改造实施步骤。

第四部分实施专业运维,明确了实行专业化运维要求、运维管理边界、运维费用。

第五部分是落实保障措施,阐述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考核等具体措施。

六、改造不规范设施的资金补助相关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由政府、居民、供水企业等多方合理分担。为加快我市改造进度,在规定时间内,纳入政府改造计划的项目予以一定比例资金补助。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并纳入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的项目,全额享受资金补助,免于缴纳户表改造安装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含)期间,申请并纳入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的项目,用户承担户表改造安装费,其他改造费用由补助资金承担。在2025年1月1日后,申请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项目,用户自行承担改造所有费用,不再享受资金补助。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居民住宅应同步对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一并纳入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补助资金由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融资解决。 

七、文件解读机关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77-5991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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