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龙港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LGSZB2022-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下称“招标人”)为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金额约25万元,工期为5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龙港市。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装修、智能化、办公桌椅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图纸。 2.2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直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col/col1229549248/index.html)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 5. 招标文件的疑问提交及澄清 (1)2022年6月6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单位(龙港市正丰大厦二单元303室)进行提疑,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将在2022年6月6日17:00前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zjlg.gov.cn/col/col1229549248/index.html)基本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国企管理公告栏中公布补充及答疑内容,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8日10:00,地点为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6楼622会议室(龙港市西五街与龙港大道交叉口东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738779166 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58727077 附件:
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