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083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关于《龙港市农业产业发展与惠农政策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龙港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根据《浙江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财农〔2015〕149号)、《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农〔2016〕52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龙港市农业产业发展与惠农政策若干意见》。

二、重点任务

为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全面践行国家农业补贴政策,深入推动惠农政策的落实。

一是支持粮油生产发展。加强对规模种粮补贴、冬种油菜基地补贴、旱粮生产基地补贴的认定、发放,为种粮大户提供种粮贷款贴息政策;推动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加大全市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落实耕地质量补贴政策。

二是支持农业品牌建设。积极落实龙头企业奖励、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奖励、品牌农产品奖励、参展补助及奖励、农产品认证奖励、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奖励,支持农业品牌建设。

三是支持农村居民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民(农业技术)培训,为农村建设培养人才和后备力量。

四是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规范农资经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奖励制度,推动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五是支持农业机械化建设。实施农业“机器换人”补助政策,深入推进农艺农机融合,积极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六是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从小规模分散服务向大规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转变;从资源消耗型生产方式向集约型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七是支持畜牧业生产发展。规范畜禽检疫防疫补贴,引入优良种畜禽补助,深入推进美丽牧场建设项目,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

八是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围绕全市现代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目标,根据农业主导产业与优势农产品布局,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活动。

九是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推动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流转手续规范,落实流转补助政策。

十是支持农村能源建设。加强太阳能、沼气等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推广农作物秸秆的回收循环利用。

十一是支持美丽田园建设。以“田园管家”为实施载体,建立美丽田园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建设、田园围护栏设施建设,推动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建设更加清洁的美丽田园。

十二是支持农业政策保险。实施农业生产政策性保险,支持渔业政策性保险。

十三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规范建设砼路面、游步道、桥梁、路灯、“三面光”渠道等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十四是支持林业绿化建设。支持造林绿化,落实绿地养护、绿化苗圃奖补政策,深入推进“一村万树”项目,推动珍贵树种进万村,实施森林康养基地奖励政策,助推森林村庄、森林公园的创建。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片区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农业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农业补贴政策,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要规范农业补贴发放程序,建立完善的审核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明补贴发放工作纪律,加强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农业专项补贴资金的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7-5986804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