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塑袋、300吨编织袋、100吨缠绕膜、1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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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塑袋、300吨编织袋、100吨缠绕膜、1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现对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塑袋、300吨编织袋、100吨缠绕膜、1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塑袋、300吨编织袋、100吨缠绕膜、1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龙港市湖前塑编工业园区 项目简介: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是一家主要从事包装袋制造、加工、销售的企业,位于龙港市湖前塑编工业园区,利用自有已建成厂房投建“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塑袋、300吨编织袋、100吨缠绕膜、1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301.10m2,建筑面积约5757.70m2,总投资500万元,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产500吨纸塑袋、300吨编织袋、100吨缠绕膜、100吨软包装袋的生产规模,主要生产工艺为吹膜、淋膜、彩印、复合、制袋、分切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表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79.46%,对厂界外短期贡献浓度均无超标点,无须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龙港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只要企业做好废水收集和处理,做好雨污分流,防止废水进入附近河道,则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实施后噪声排放对厂界的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保护目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2类标准,只要企业做好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相应的方式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有可行的处置出路,只要建设单位落实以上措施,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则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发生地下水污染事件,地下水污染防治应以预防为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避免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故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采取过程阻断、污染物削减和分区防控的措施,项目可有效降低土壤污染的风险,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项目风险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企业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综上所述,项目的环境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8、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商户等,生态系统以城市生态系统为主,地表植被主要为周边道路两边绿化植被及人工种植的当地树林,无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只要项目做好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与安全管理,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仅作定性分析。 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塑袋、300吨编织袋、100吨缠绕膜、100吨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能够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合理布局,同时做到本次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111 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601 项目审批单位: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77-68621015
公示单位:温州煜源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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