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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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2021年,龙港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AQI)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47天,优良率99.7%(监测有效天数为348天),比2020年上升了2.0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鳌江水质状况属优,横阳支江水质状况属良好,江南河网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二、环境空气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区域内龙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平均浓度进行评价,2021年龙港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分为一~五级。全年有效监测348天,其中一级(优)149天,占42.8%;二级(良)198天,占56.9%;三级(轻度污染)1天,占0.3%;四级(中度污染)0天;五级(重度污染)0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二级以上)为99.7%,比2020年上升了2.0个百分点,二~五级的199天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11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72天,细颗粒物(PM2.5)16天、二氧化氮5天,混合污染3天。 二氧化硫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3~12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年平均7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一级标准,与2020年持平。 二氧化氮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6~59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年平均21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一级标准,比2020年上升了2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2~0.9毫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为100%,年平均值为0.6毫克/立方米,与2020年持平;24 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一级标准,比2020年下降了1毫克/立方米。 臭氧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26~183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为98.1%,日最大8小时年均值为90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上升了1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上升了1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二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4~142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年平均46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上升了2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上升了9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2~75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年平均23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二级标准,比2020年下降了1微克/立方米;24 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上升了2微克/立方米。 三、水环境(一)地表水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杆菌以外的21项指标评价。 2021年全市5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断面0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断面1个,占总数的20%;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断面2个,占总数的40%;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断面2个,占总数的40%;V类0个,劣V类0个;5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达标率为100%。
全市地表水月监测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等,生活型有机污染特征明显。水污染分布以城填为主向外扩散,部分河段污染严重。 鳌江 水质状况属优(按年均值评价)。2个监测断面,方岩渡监测断面水质为Ⅲ类,江口渡监测断面水质为Ⅱ类,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横阳支江 水质状况属良好(按年均值评价)。1个监测断面,朱家闸监测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江南河网 水质状况属轻度污染(按年均值评价)。2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Ⅳ类,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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