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公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县级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对城市黑臭水体情况进行自查。经排查,目前龙港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7月1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77-59902561。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