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治水办督察交办的:龙港市池浦河、河底高河两条河道存在返黑返臭风险点问题已完成整改,拟办理销号。根据《关于建立涉水重点问题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21〕18号),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庄千好,联系电话:0577-59902561。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附件:2022年龙港市池浦河、河底高河返黑返臭风险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1月3日 2022年龙港市池浦河、河底高河返黑返臭风险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具体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效果 | 池浦河问题河段河面时常泥漂覆盖,河水偏黑有异味,水体缺乏流动,表观较差,水质存在返黑返臭风险。 | 消除水质返黑返臭风险 | 1. 开展河道沿线乱堆乱搭等环境整治,加强沿岸第三农贸市场管理; 2. 实施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 3. 沿线问题排口排查整治,并对涉及管网系统性改造、短期内无法整治的大口径雨污混排口,采取明管接纳摆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过渡,防止污水入河; 4. 强化河道保洁,保持河面干净整洁; 5.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河长制”工作,和沿岸居民商户爱河护水宣传,切实维护巩固河道治理成效。 | 2022年12月底前 | 已完成整改 | 河底高河问题河段河面时常泥漂油污覆盖,河水颜色偏深有异味,水体缺乏流动,表观差,水质存在返黑返臭风险。 | 消除水质返黑返臭风险 | 1. 开展河道沿岸餐饮等“六小行业”整治;2.实施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 3.沿岸问题排口排查整治,并对涉及管网系统性改造、短期内无法整治的大口径雨污混排口,采取明管接纳摆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过渡,防止污水入河; 4.强化河道保洁,保持河面干净整洁;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河长制”工作,和沿岸居民爱河护水宣传,切实维护巩固河道治理成效。 | 2022年12月底前 | 已完成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