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067A/2023-05397
  • 组配分类:
  • 综合监管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查验收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1- 09 14 : 4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治水办发(2019〕23号)文件要求,龙港市治水办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单位成立评估验收小组,于2022年12月对建成区内本年度零直排建设任务自查达到验收条件的沿江片区和城南片区(核心主要区域)的龙湖小区、银都公寓等11个生活小区,14所龙港市中小学,6所农贸市场,城东工业集聚区内新双鲸产业园、黄河产业园、宏田厂房、嘉宏工业园,164家六小行业餐饮店(财富旋转火锅、大斌家串串火锅等)等3大类199个零直排建设单元项目进行了验收。同时,对2020年和2021年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新雅工业园区等7个(片)零直排建设区域项目,进行评估“回头看”。

评估验收组认为,目前龙港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基本完成,以上206个(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单元建设工作已完成,符合相关验收(评估)标准。验收(评估)结果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址

验收评估结果

验收评估时间

1

幸福小区四区

龙洲路北50米

良好

2022.12

2

福田小区

龙洲路519号

合格

2022.12

3

宏田厂房

(城东工业园区

合格

2022.12

4

嘉宏工业园

松宁路与南城路交口

合格

2022.12

5

龙港市第一小学

沿河北路86号

良好

2022.11

6

龙港市第一中学

文卫路226号

合格

2022.11

7

龙港市第二小学

龙翔路1092号

合格

2022.11

8

龙港市第二中学

兴民街73号

合格

2022.11

9

龙港市第三小学

育才街98号

合格

2022.11

10

龙港市第四小学

建新路143-145号

合格

2022.11

11

龙港市第四中学

西四街69-83号

良好

2022.11

12

龙港市第五中学

人民路1253号正西方向140米

合格

2022.11

13

龙港市第六小学

繁华街29号

合格

2022.11

14

龙港市第八小学

塘洪路48号

良好

2022.11

15

龙港市实验中学

通港路1688号

良好

2022.11

16

龙港市姜立夫小学

人民南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

合格

2022.11

17

龙港市第九小学

斗门村

合格

2022.11

18

龙港市第九中学

东新街121号

良好

2022.11

19

李家垟农贸市场

陇西路

良好

2022.11

20

新渡农贸市场

人民路45号

合格

2022.11

21

咸园农贸市场

西六街126号

合格

2022.11

22

龙华农贸市场

镇前路340号

合格

2022.11

23

西排农贸市场

西城路329号

合格

2022.12

24

第二农贸市场

龙翔路926号

合格

2022.12

25

龙湖路口小区

龙湖路550号

合格

2022.12

26

银都公寓

西三路

合格

2022.12

27

兴隆小区

双排街153号

合格

2022.12

28

双排公寓

双排街255号

合格

2022.12

29

云锦大楼

双排街318号后栋

合格

2022.12

30

威龙小区

威龙街16号

合格

2022.12

31

站港嘉园

西一街700号

合格

2022.12

32

龙浦小区

龙湖路615~617号

合格

2022.12

33

金浦大厦

柳南一街与西一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20米

合格

2022.12

34

新双鲸产业园

松阳路

合格

2022.12

35

黄河产业园

世纪大道4699号

合格

2022.12

36

164家六小行业餐饮店

全域

合格

2022.12

37

新城产业聚集区

世纪大道

合格

2022.10

38

新雅工业园区

世纪大道

合格

2021.12

39

小微创业园

世纪大道

合格

2021.12

40

江滨商住楼小区

江滨路

合格

2021.12

41

振兴小区


合格

2021.12

42

白宫小区


合格

2021.12

43

双龙小区

龙湖路210号

合格

2021.12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7天,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监督电话: 龙港市治水办0577-59902561。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1月9号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