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港市象南复兴路地块王伟等111户个人建房用地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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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经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对龙港市象南复兴路地块王伟等111户个人建房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象岗社区王伟、王作畅、王木印、王作靠、王振行、王昌远、蔡岳云、蔡青青、王昌浩、王木东、王小燕、王陈聪、王高流、王人杰、王明翔、王慕里、王慕渺(贰间)、王小岳、王高可/王世宇、王海仙、方明昆、方黄叶、方庆水、方文琪、方克跑、方胜利、方学秀、方明晓、方星良、方明钻、方星化、方思豹、方君伍、方克化、方明对、方学该、方庆访、方星聪、方文罗、方明双、方明宇、方明吉、方明铁、方明岳、方双双、方碎蕊、方飞飞、方学新、方君宇、方学伦、朱兰妹、钟海鸥、毛灵芝、马爱绒、李陈女、李作灏、庄其光、庄少燕、庄孔辉、庄孔哲、吴蕾蕾、吴光取、吴玉林、吴秀叶、吴芳芳、吴光楚、吴光佐、吴牡丹、吴启表、吴启朋、吴光听、吴彩秀、吴启凯、吴志靠、吴志顶、吴志初、吴春海、吴笑斐、吴志鲍(贰间)、林华晓、林绍统、林绍山、林日峰、林晓敏、林昌顺、应美丽、陆玉兴、陆玉样、陆孝锋、陆海鹤、陈先林、陈绍清、陈培群、陈将、陈小芳、陈德楷、陈少雪、陈小飞、陈碎西、陈德爱、张小娜、张竹敬、杨少莲、涂玉梅、曹光坦、黄德珠、黄圣伦、黄小平、薛鸟、梅世村、缪秀华等111户按规划个人建房,拟建2幢16层公寓式住宅,用地面积为5992.42平方米,建筑基底总面积为1150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2901.3平方米,土地坐落于龙港市复兴路以北、龙翔路以西。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公示内容若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77-59902552。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