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2022年第三季度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结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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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我市药品安全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根据2022年全市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安排,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牵头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的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检查开展情况 本次飞行检查由药品监管条线上业务骨干组成,随机抽查了辖区的21家药品零售企业,总体情况尚可,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本次飞行检查情况较好的有8家;较差的有5家:分别是龙港市大心林药房店、龙港市仁善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港市怡康大药房、龙港仙德堂药房有限公司、苍南县城中国泰药房有限公司。 飞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未按规定陈列药品。检查发现3家药店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医疗器械与药品混放,营业场所较为杂乱,堆放杂物。 2、供应商资料收集不及时。检查发现2家企业收集的供应商资料过期或缺失。 3、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阴凉储存。此次飞行检查期间已入暑,但仍有4家存在一些药品未按储存要求阴凉储存的情况。 4、驻店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OTC。检查发现有1家药店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OTC情况。 5、拆零药品销售管理不规范。检查发现2家药店存在拆零药品销售未及时登记、实物与登记台账不符的情况。 6、部分药品着地摆放。检查发现有3家药店的药品存在着地摆放现象,没有及时上架或入库。 7、其他问题。此次飞行检查中还发现个别药店从业人员体检报告过期或不能提供、近效期药品销售管理不规范、温湿度监测设备检定报告过期以及处方药开架销售等情况。 对此次检查暴露出的暑热高温季节药品储存不规范、阴凉柜不启用等持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我局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引导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