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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浙江抚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只纸塑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02- 20 09 : 54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拟对浙江抚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只纸塑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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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抚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只纸塑编织袋建设项目

龙港市金星二路1-35号(苍南县湖前电镀厂内1幢1层-5层)

浙江抚鑫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筑面积为8785.04平方米,通过印刷、淋膜复合、阀口、中缝/缝纫/制袋/热封/缝底、等工序,年产2800万只纸塑编织袋建设项目

2023216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浙江抚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只纸塑编织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业主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公示稿-浙江抚鑫科技有限公司.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2205个工作日

联系人: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一科环保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68621015   传真:68621015

通讯地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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