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023-05861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3-0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部门预算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 03- 10 17 : 5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上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属地党委政府“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领导机制。

第二条 根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建期间实体化运行工作请示的回复意见》,经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始全面投入实体化运行,正式开展工作。

第三条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正式编制核定批复之前,以“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大队级正职级配置,由张忠财、杨学州分别履行大队长、政委教导员职责。

第四条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龙江消防救援站(原龙港消防救援站)。

第五条 根据消防“三定”方案,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职能是:

1. 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2. 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 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二级单位预算。

二、2023年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收支总预算2469万元。

(二)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收入预算24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50.29万元,增长28.7%,主要是民生实事项目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9万元,占100%。

(三)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支出预算24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50.29万元,增长28.7%,主要是民生实事项目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6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项目支出2469万元,占10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69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69万元。

(五)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46.99万元,增长373%,主要是因为合同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购置经费、民生实事项目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69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469万元,主要用于器材装备购置、民生实事项目等开支。

(六)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七)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没有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没有用于接待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没有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万元,增长17.1%,主要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自然增长。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69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包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2023年部门预算.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