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龙港市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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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市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 为了适应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智力支持作用,现就做好2023年推荐申报龙港市应急管理专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 我市应急管理专家分为以下8类:综合类、危化类、矿山类、电气类、机械类、防汛类、地震地质类、减灾救灾类。 二、推荐条件 申报、推荐相关类别专家的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国家应急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水平;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确有技术专长的经本人申请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依法依纪不存在回避情形。 曾弄虚作假或因违法违规被取消专家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予推荐、不予聘任。 (二)专项条件 1.综合类、危化类、矿山类、电气类、机械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 (2)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的; (3)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4)入选温州市级以上应急管理专家库,并在有效期内的; (5)取得一级安全评价师资质的; (6)虽不符合前述条件,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二、三级)、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之一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在相关专业工作实践或者理论研究中作出突出、重要贡献,或获得市级以上成果认定、表彰和荣誉的。 2.防汛类 从事水利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地震地质类 (1)所学专业须为地球物理、地质与工程地质、地震地质、建筑、土木工程(岩土)等对口专业; (2)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4.减灾救灾类 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专家职责 (一)综合类、危化类、矿山类、电气类、机械类 参与地方性安全生产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等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为事故原因分析、责任界定提供技术支持;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科技项目评审、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专题调研,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支持。 (二)防汛类 掌握水情雨情动态,做好大中型水库、重要水闸、主要河网的洪水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库上报的调度方案,拟定洪水调度令;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水利工程调度;遇重大汛情时,拟定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水利工程出险时,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技术方案;撰写洪水调度总结;做好与防汛调度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地震地质类 参与地震、地质灾害调查及风险评估;开展地震、地质防治政策研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生地震、地质灾害时,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拟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参加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做好与地震、地质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减灾救灾类 参与减灾救灾调查及风险评估;开展减灾救灾政策研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前后,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拟定避险抢险救援技术方案,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参加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做好与减灾救灾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聘任程序 (一)申报 个人填写《龙港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表》1份(附件),提交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任职资格、学历证书和有关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电子稿各1份,并附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稿。在职人员申报专家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退休后不再返聘、就业的不作要求)。 (二)审批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对推荐的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遴选、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三)公示 在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微信号或者龙港市政务网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四)聘任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龙港市应急管理局颁发专家聘(证)书,并公布受聘专家的基本信息,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单位或个人选用。 应急管理专家实行聘任制,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可以续聘。各类专家库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由相应类别的专家库全体成员推选。 五、专家待遇 受聘专家纳入龙港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统一管理,参照《温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享受相应待遇。 六、有关要求 (一)大力宣传,积极动员 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挖掘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切实把那些长期工作在应急管理一线、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推荐到专家队伍中来,齐心协力提高我市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通知到位,及时上报 请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通知申报人于2023年4月7日前将《龙港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用电子稿报送至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专家申报推荐资格。联系人:陈标识,联系电话:13706620963,联系地址:龙港市应急管理局(龙港市月湖路),电子邮箱:908493564@qq.com。
附件:龙港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表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抄送: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市委市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印发
附件 龙港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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