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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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在龙港市新渡大厦1幢3楼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始价: 龙港市沿湖路东河临时疏导点(临时农贸市场)2年租赁权,面积约3000平方米,(其中店面共计12间,摊位共计122个,按现状计算)。首年租金起拍价:252000元(2年租金总起拍价:504000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先付后用,两年租金一次性付清。报名条件:参加竞拍对象限定为东河经济合作社成员,由龙港市东河经济合作社出具资格审核证明。 备注:(1)竞得者(承租方)不得改变疏导点(临时农贸市场)使用功能,不能挪作他用,成交后不得对市场店面、摊位进行清空、腾空,必须保证疏导点(临时农贸市场)正常经营,如有违规东河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标的物。(2)在租赁期内如遇旧村改造或被龙港市相关部门土地征用,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租赁时间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东河经济合作社不承担承租方修缮、装修等一切费用。(3)该疏导点(临时农贸市场)建筑物属临时搭建使用,如被政府部门拆除或临时农贸市场被取缔,责任(包括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东河经济合作社收取的承租费用不退,不承担承租方修缮、装修等一切费用)。拆除的市场内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等物件属于东河经济合作社所有。(4)承租方应根据协议及时进场,配备合理数量的管理人员负责租赁期内临时农贸市场的日常有效管理,否则东河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租赁权,重新进行竞拍。在重新竞拍之前,承租方须自动委托东河经济合作社进行管理,管理费按每天800元计算,管理费从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中扣除,不够的,承租方要另外支付给东河经济合作社。(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无条件配合政府部门和东河社区关于卫生文明城市创建,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原东河经济合作社与经营户签订的协议租赁期未到的要继续执行,要确保原摊位和店面经营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租金则可协商视情况而定,但调整不能超过往年协议金额的10%,水电费收取标准不变(除政府另有调整外)。(7)此标的物无不动产权证。 二、招租方式: 二位或二位以上竞买者参与竞买的通过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买受人;如只有一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按起拍价成交。 三、咨询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即日起至 2023年3月30日下午4:30 时止(工作时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29日上午9:30时至2023年3月30日下午4:30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龙港市新渡大厦1幢3楼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现场公开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六、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七、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带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单等,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竞买文件。拍卖成交者,竞买保证金直接冲抵部分成交款;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缴入账户: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集体经济资金结算专户;账号:550553520100015;开户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港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现金缴款者请务必在“缴款人信息”栏填写竞买者姓名,“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 八、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务必亲临实地看样及向转让方了解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已符合本次竞买目的,责任自负。 2.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3.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一旦报名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本标的拍卖相关文本的确认。 4.委托方有权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终止拍卖。 5.标的未取得权属登记部门的权属证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归龙港市东河经济合作社所有,若有纠纷由龙港市东河经济合作社负责并解决。 6.涉及标的经营或使用活动的审批等存在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九、咨询电话: 68001166(农村产权服务中心)664337(拍卖行) 龙港市东河经济合作社 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融和拍卖有限公司 2023 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