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修改龙政发〔2022〕3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结果情况公告
《关于修改龙政发〔2022〕3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龙港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