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文日期:

关于《关于扶持龙港市律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日期: 2023- 04- 25 09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扶持龙港市律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在龙港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一)有一网民提出一、对于《关于扶持龙港市律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二款第三项“鼓励律师人才培养”的规定:“在龙港市律师事务所实习并获得执业证的律师,给予该律师一次性补助2万元;在2023年1月1日至本实施意见实施前,在龙港市律师事务所实习并获得执业证的律师,参照本实施意见,给予该律师一次性补助2万元。”其中对该规定补贴对象以及时间的规定,希望龙港市司法局从现实情况考虑,将执业不到两年的青年律师纳入扶持范围,将该项规定扶持范围扩大为:“在龙港市律师事务所实习并获得执业证的律师,给予该律师一次性补助2万元;在本实施意见实施前,在龙港市律师事务所实习并获得执业证且执业不满两年的律师,参照本实施意见,给予该律师一次性补助2万元。”,或者添加“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新执业律师,自执业获准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相应的补贴”。根据龙港市司法局的规定,对于执业不到两年的青年律师存在许多限制,无法从事法律援助案件以及法律帮助案件,对于刚执业不到两年且没有基本案源的青年律师来说执业环境是十分困难的。而且龙港市建市以来,许多执业不到两年的青年律师因为现实问题放弃律师行业或到更大的城市从事律师,这实际上大大阻碍了龙港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建议龙港市司法局可以从龙港市现实执业环境出发,将执业不到两年的青年律师纳入扶持范围,从而更好地推动青年律师的健康发展。二、鼓励本地律所的人才引进。建议龙港市司法局在鼓励引进市外律师事务所的同时,也要考虑本地律师事务所对人才的培养。在《意见稿》第二款第三项“鼓励律师人才培养” 添加该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每净增1名执业律师,给予一次性增人奖励,本项奖励不适用于龙港市内执业律师流动增加。”的规定。

答复:一是关于青年律师补助问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主要参照其他县市区的通行做法,并结合龙港财政实际情况而制定。二是关于鼓励本地律所的人才引进方面。《实施意见》制定目的在于引进高质量律师。《实施意见》对培育和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等高质量律师的补助已经有所规定。

(二)有一网民提出1.对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奖励一节,在司法部两优评选中,无全国著名律师事务所的评定,请确认该称号的评定机构。市外迁入总部、设立分所一节也涉及上述荣誉称号的认定问题。同对于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的价值衡量进行考虑。2.在鼓励律师人才培养一节,建议调整相应的条件及额度。第一,35岁以下律师晋升一级律师的可能性接近于0,以上海申报条件为例,本科毕业,获得三级律师的条件为从事五年律师,申报下一级职称时均要求获取上一级职称后从事五年律师工作,即22+1(实习期)+5+5+5=38岁。以硕士毕业为例,22+(1~3)+1+5+5=34~37岁。因此,在鼓励律师申报高级职称的情况下,结合实际申报的难易程度和条件,对一级、二级、三级律师申报的奖励进行调整,因硕士毕业从事律师职业两年、博士毕业从事律师职业即可申报三级律师。第二,针对目前浙江省内不同类型、层次的评选,即优秀律师是否包括浙江省优秀女律师、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其他称号,在上海市还有东方大律师等特别称号,因此,如无需明确类型的,建议通过“等其他相同层次的奖项,具体由行政机关负责认定”进行圈定。3.针对公职律师考核评优部分。目前规定是作为重要依据,但如未被评为优秀,是否就是减分项?应当明确该部分为附加项而不是必选项。4.建议增加对兼职律师的补贴和发展。兼职律师目前仅限从事法学研究的大学院校老师,可以通过吸引院校从事法学研究的老师到龙港来挂证,从而引导在市区或外地案件收费收到龙港律所来,也能够提升龙港市的法学研究水平。目前,兼职从事律师的刑法方向的院校老师的收费标准和辩护效果都处于较高水平。

答复:一是关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方面。在起草《实施意见》过程中,我们在参考其他区县扶持政策表述的同时,已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针对该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核实,确保用语的精准性。二是调整鼓励律师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应条件及额度问题。律师职称申请,各地的具体要求及难易程度各不相同,律师行业荣誉头衔,各地也不尽相同。《实施意见》立足培育和引进律师的具体需求,而确定具体条件和要求。三是公职律师考核评优部分。如未被评为优秀并非减分项,《实施意见》也未规定未评为优秀的公职律师有不利后果。四是关于增加对兼职律师的补贴和扶持。兼职律师也是律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占比相对较低,目前各地扶持政策以专职律师为主要对象。对是否增加兼职律师的补助和扶持内容,我们将进一步研判分析。

二、意见处理

龙港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龙港市司法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关于扶持龙港市律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律师发展工作的大力支持。



                                                                                龙港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5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