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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避风锚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05- 10 17 : 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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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避风锚地工程

龙港市沿江路383号

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新建弧形系泊平台一座,系泊平台包括系泊栈桥及后方港区道路,其中系泊栈桥位于平台靠海侧,长度为596.1m,宽度10m;系泊栈桥后方设港区道路,宽度10m,面积约为6124m2;港区道路通过两条引桥与后方海堤连接,1#引桥长度为110.5m,2#引桥长度为61.9m,宽度均为10m。对舥艚港区进行疏浚清淤,疏浚面积70.05万m2,疏浚方量约189.77万m3。沟头疏浚区沿岸15m间距布置系缆墩共计约30个。设置航标灯、水、电等配套设施。

202358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避风锚地工程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业主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避风锚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51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一科环保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68621015   传真:68621015

通讯地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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