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行审投〔2023〕66号 关于龙港市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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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龙港市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原则同意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龙港市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及关联主项 项目代码:2302-330383-99-01-893790 关联主项: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 龙港新城区域规划河道。 三、项目实施主体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综合说明 本项目建设符合《苍南县龙港新城防洪规划》、《江南垟平原水利综合规划(2020~2035 年)》等规划要求,采用的基础资料较详实,分析论证较充分,成果基本合理,已达到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阶段的深度要求。 五、水文 1、基本同意工程区域设计暴雨、洪水、潮位等计算方法和成果; 2、基本同意龙港新城排涝调蓄工程实施后水利计算成果。 六、工程地质 1、基本同意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与地震动参数描述; 2、基本同意锦绣河西、发展河西河道、环城河、物流河、龙湖及龙湖东侧河道等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与建议; 3、基本同意成桩可行性及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评价; 4、基本同意环境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 七、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本工程任务是以排涝调蓄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 通过实施围垦区规划河湖建设,增强围垦区及江南垟平原排涝调蓄能力;2、基本同意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本次实施围垦区内总长13.017km 的河道及水域面积1.72km²的龙湖;本次排涝调蓄工程新建护岸共计35.13km,其中河道护岸25.32km,龙湖护岸9.81km。 八、工程设计及布置 1、同意确定的工程等别为Ⅲ等、建筑物级别及 设计标准,工程保护对象标准为 20 年一遇; 2、基本同意工程选址及总布置,本工程河道、湖泊范围按照龙港新城城市设计确定的河道蓝线及龙港市青龙湖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龙湖岸线进行布置;河道最小宽度、底高程严格按照《江南垟平原水利综合规划(2020~2035 年)》中的规划规模; 3、基本同意河道护岸断面结构设计方案,以“生态+”设计理念将“河道生态改造、城市开放空间的系统整合与城市滨水用地价值的提升”有机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河道景观做为区域生态基础设施综合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4、基本同意河道与桥梁交叉衔接设计,建设的规划桥梁设计时考虑桥下设游步道,为便于桥址上下游河岸的衔接,同时需进行涉河桥梁防洪评价,以便桥梁同河道护岸的衔接。 5、基本同意河湖疏浚土方处理工程、穿湖道路岛屿填筑工程及河道护岸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6、建议景观绿化设计与周边地块做好衔接;进一步优化护岸断面型式,根据地质、地形及规划情况等边界条件,有针对性的选择护岸断面结构形式;优化基础处理设计;复核边坡整体稳定计算工况、地质参数及荷载等选取,复核计算成果;复核挡墙抗滑稳定计算成果。 九、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护岸设计结合海堤稳定按3级建筑物考虑,其余河道、湖泊护岸级别为4级;临时围堰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施工导截流设计,确定本工程导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10年一遇; 3、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总布置; 4、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和工程分标方案。 十、其他 基本同意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设计、工程管理与工程信息化等方案。 十一、项目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十三、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为48个月。 十四、投资概算审查及资金来源 1、本工程审查概算总投资为148413.3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114023.6万元,专项部分合计7386.14万元,征地补偿部分静态投资 27003.66万元。 2、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直接影响工程概算的编制准确性,建议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提高设计深度,同时加强施工图设计的管理,控制变更。 3、本次概算审查景观绿化缺少初步设计图纸,审核按送审概算价计入,后期建议限额设计。 4、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和龙港市财政统筹解决。 附表 工程总概算表(审查)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28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 市委市府办,市属各有关部门。 项目代码:2302-330383-99-01-89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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