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9277F/2023-06390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24 10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企业(组织)采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促进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龙港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农林业、工程建设、服务提供且符合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均可自愿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组织),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组织),在“品字标”品牌和浙江出口名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组织),以及上市企业和重点拟上市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企业(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农林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

(四)工业企业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应达到 B类以上,农业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 C 级以上,服务业企业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在市内同行业位居前列,建筑企业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成效显著,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推行装配式建筑在市内同行业位居前列。

(五)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

(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较大以上的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等。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申请表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于2023年07月25日前报送至龙港市市监局高质量发展科(地址:龙港市金钗街316号1号楼407室,联系人:高映月,电话:59889635),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组织)需如实填报企业相关数据,不需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申报数据的真实性由市级相关部门在资格审查环节一并审核把关。


附件1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doc



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 5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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