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067A/2023-06271
  • 组配分类:
  • 综合监管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排污单位“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第十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5- 08 09 : 4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和有偿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浙江辉柯纸塑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核定信息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22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申请复核,资规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联系电话:6866058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

“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企业排污权原持有量

(单位:吨/年)

“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量(单位:吨/年)

排污权指标放弃量

(单位:吨/年)

COD

NH3-N

SO2

NOx

COD

NH3-N

SO2

NOx

COD

NH3-N

SO2

NOx

1

浙江辉柯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0.12

0.56



0.12

0.56





2

浙江方鼎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0.005

0.022



0.005

0.022





3

温州市伊甸纸业有限公司



0.005

0.95



0.005

0.95





4

温州市三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11

0.011

0.1

0.1





0.11

0.011

0.1

0.1


0